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校科研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但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停课不停学”“教学、科研不断档”,我校部分科研人员充分发挥学科和平台优势,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和艺术创作,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作出了应有贡献。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动全省高校科研工作全面有序正常开展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科研工作现状和疫情防控期间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指令要求,为推动学校科研工作全面有序正常开展特通知如下:
1、在做好精准防控的前提下,二级学院、科研平台合理安排需要进行科研工作的教师返岗,正常开展科研工作。从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回的教师按规定隔离后方可返校开展科研工作。
2、学校教职工因科研工作需要进出校园,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同意,配合门岗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后,凭工作证扫码进入校园。
3、二级学院、科研平台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定时做好实验场地和仪器设备的通风、清洁、消毒工作,确保科研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科研处、资产处及保卫处定期对实验室的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4、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一切不必要的聚集,鼓励通过在线方式开展组会、专题讨论、学术研讨等科研活动。
5、充分发挥学校学科和平台优势,加大新冠肺炎应急科研项目攻关。加强产学研合作,紧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协同攻关,为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6、充分发挥高校智库作用,鼓励教师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等开展研究或进行艺术创作,撰写相关理论文章和决策咨询报告等,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
7、疫情防控期间,校外采样、校外调研、校外实验、校外技术服务等校外科研活动,要周密安排,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有序开展。
8、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处将及时发布各类基金、项目、奖励等工作调整信息,及时开展各类项目申报、验收、年度报告等工作,保障线上平台正常运行。同时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对受疫情影响的项目及时作出调整,合理安排研究进度。
科研处
2020年3月30日